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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生猪定点屠宰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生猪定点屠宰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
(南价费[2007]43号)


南宁肉类联合加工厂屠宰分厂、南宁达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肉类加工厂:

  报来《关于请求执行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4]文规定的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当前我市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特别是猪肉等副食品价格涨幅较大的形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年内不得出台新的调价措施”等通知精神,为保持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减轻消费者和经营者负担,南价费[2007]34号文件已明确南价费[2007]26号文件暂缓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待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突破预期目标再决定。你们要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保证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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