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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宣办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16.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的目标,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过程中的指导地位,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积极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今年将适时开展一次“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研讨活动。
  17.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把法治宣传内容融入全省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厂矿企业、各类学校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当中,通过政府推动和群众参与,引导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从今年开始,每年将陆续组织创作或征集遴选一批不同类型的法治文化优秀作品,不断促进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五、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18.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抓住各地换届后的有利时机,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共同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应不少于两次。
  19.加强法宣办规范化建设,各级法宣办应做到“四落实、四有”,即法宣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设区市法宣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并配备有法制宣传车和电脑、网络、视听等必要的宣传设备。
  20.立足于科学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运行、科学发展、长期有效的新机制。根据全国普法办部署和“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
  21.通过深入调研,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年度考核、规划实施中期督导检查制度,为不断优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2.按照普法宣传园地、教育基地、传媒阵地、普法网络、法律服务阵地建设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大型普法长廊。充分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农民夜校、市民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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