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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宣办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按照全国普法办的部署,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07年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七法”,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档案法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地、各部门应充分利用《江西省2007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七法”的学习宣传。
  3.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及时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普及,今年要重点围绕《物权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审议、颁布和实施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4.加强和谐创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有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关乎民生、公平正义和服务江西崛起、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特别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正确理解社会公平问题,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紧扣“一学三讲”的普法主题,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5.“五五”普法规划提出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紧扣“一学三讲”这一主题,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印发的《江西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落实好“法律六进”活动的专项经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6.善于把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与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创建法治示范单位结合起来,借助有效载体,抓好示范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真正将“法律六进”活动办成实际效果明显、干部群众满意、促进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年内,各设区市法宣办要有重点地抓好“法律六进”各个方面工作的试点和典型的培育、总结、推广工作;省直机关、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法宣办要围绕“法律六进”策划、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在“法律六进”工作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7.从今年起,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省将适时开展“百佳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百佳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百佳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百佳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百佳民主法治社区”等“五个百佳”创评活动。2007年先行开展“全省百佳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评选和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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