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徐州市2007年度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价检[2007]45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
开展全国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07]64号)要求,现将“徐州市2007年度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2007年度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实施办法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徐州市2007年度农资价格
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实施办法
为了防止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
开展全国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07]64号)要求,市物价局决定自3月12日至4月20日期间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检查范围和时限
全市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从3月12日开始,4月20日结束。检查的范围是2006年以来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和所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和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品种安排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此次涉农收费检查,将涉及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价格及疫苗、农民建房、中小学教育、农机配件、婚姻登记、殡葬收费等涉农收费项目。
农资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有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相涨价或低价倾销等行为。
涉农收费重点检查农村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水利、机电排灌、人畜疫苗价格等涉农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检查各地违反规定征收的基金、附加费和各项收费,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行为,检查向乡镇企业的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