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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


  联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人民银行系统和金融机构,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等各类金融机构(含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资产管理等),海事法院,省边防总队、消防总队、交警总队、警卫局,省残联,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庄稼汉(副秘书长):负责对口支援彭州灾区恢复重建前方指挥部工作。

  黄伟生(厅副主任):负责办公厅思想政治、党务、纪检、机关效能、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安全保密和行政后勤等方面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行政处、服务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印刷厂工作,协助抓接待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联系单位:省直党工委、省委机要局、省国家保密局、省机关效能办、纠风办,相关企事业单位。

  王剑华(厅副主任):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内贸等方面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文电处、老干处工作,以及经济贸易处相关工作,协助抓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

  联系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张福寿(副秘书长):负责农业、粮食、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水利、防汛抗旱、农村抗灾救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对口省区帮扶、供销社、农科院等方面业务,协助负责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协助分管办公厅农业处工作,以及计划基建体改处、总值班室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福建省委员会,省气象局、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储粮管理总公司福建分公司,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相关企事业单位。

  郑新聪(副秘书长):负责工业、能源、科技、信息产业、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知识产权等方面业务,协助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经济贸易处工作,以及教科文处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省总工会、工商联,煤监局、烟草局、通信管理局、专用通信局、邮政局、福建省海事局、福州电监办、民航福建监管办、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公司、福建省机电(控股)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公司、福建厦门经贸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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