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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牧业经济工作的意见


  五、发展生态农牧业,全面推动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继续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积极推广资源节约型生产经营模式,加快发展节约型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生态农牧业。

  (一)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推进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坚持不懈全面实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完善草原监理体系,加强草原生态监测,积极推动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今年力争完成退牧还草和草原建设工程任务3000万亩,禁牧休牧草原面积达到 7.4亿亩,全区可利用草原植被盖度较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

  (二)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减排。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草牧场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基本农田和草牧场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加强中低产田基础设施和质量建设,构建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实行农村牧区节能减排,积极推广节约型农牧业技术,搞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和投入品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农村牧区户用沼气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沼气服务体系。今年力争完成户用沼气建设15万户,大中型沼气建设20处,联户沼气建设100处,村级物业服务体系建设600处。

  六、推进改革创新,全力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

  (一)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在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不断提高农牧民政策增收、产业增收、劳务增收、社会保障增收、转移就业增收、财产性增收的水平,努力形成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合力。全面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确保农牧业各项补贴、农牧业保险等惠农惠牧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必须更多地关心关注牧民的生产生活问题,通过增加牧区建设投入、扩大对牧业和牧民的补贴补助、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等措施,加快牧民增收步伐。深入开展农牧民负担重点治理,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嘎查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农村牧区经纪人队伍建设,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加强农牧业信息引导和农畜产品市场服务,加强对关键农时、重要产品的市场监测与预警,对涉农信息、突发事件的影响分析和研判,促进产销连接和农畜产品市场开拓。努力在农畜产品促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办法组织动员农畜产品经纪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畜产品营销促销。加快扩大内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现实生产力,促进农牧民增收,力争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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