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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牧业经济工作的意见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为带动,全力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全面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种植业重点整治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畜牧业重点整治生鲜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渔业重点整治水产苗种和违禁药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重点整治滥用冒用标志,农资打假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坑农(牧)害农(牧)违法行为。确保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畜水产品兽药鱼药残留合格率保持在100%,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老百姓喝上安全奶,吃上放心肉,合格菜。加快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监管人员,做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力争在30个旗县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加强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工作及认证后产品的监管工作,实现初级农畜产品无公害化和产品质量可追溯,积极推广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技术,不断提高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各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各级农牧业部门要主动应对、科学研判、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有效保障消费者利益、保护产业安全。

  (二)加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力度。突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两个重点环节,严打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违法行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积极争取在全区建设12个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中心,建立乳制品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乳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继续强化饲料质量安全工作。建立从生产到饲喂、监管一体化的饲料质量安全体系。加大饲料生产企业整顿力度,按照扶大扶强、确保质量的原则,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全面开展清理整顿,转变饲料产业发展方式;强化各盟市饲料行政管理和技术检测人员培训,配套完善相应检测设备,从2009年初开始承担起属地饲料产品质量检测责任,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饲料抽检任务;严格执行饲料市场监督检查、年度备案、统计报表等制度,对生产企业年监督检查率达到100%,饲料产品抽检率达到70%。

  (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兽医工作能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消毒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的落实,继续强化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做好防大疫灭大病的各项准备。将布病列为自治区强制免疫病种,实行分类指导,强制免疫,逐步达到稳定控制标准;对全区奶牛进行健康普查,力争3年完成。切实加强检疫监督和兽药质量监管、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全面推进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有效建立饲养、屠宰、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机制,努力实现“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畜产品卫生安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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