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投资人证券质押”→“质押部分解除”,输入“登记编号”、“申报方向”、“证券代码”、“证券类别”、“流通类型”、“权益类别”(根据账户质押明细情况相应选填。指“DX—兑息”、“HL—红利”等,在解除的证券属于权益时相应填写)、“挂牌年份”(根据账户质押明细情况相应选填。在解除的证券属于权益时,填写权益对应的年份,如解除质押股份2008年的红利时,该项填写“2008”;在解除的证券属于限售流通股时,用于区别限售的具体类型,如对在股改后新发行的限售期为2年的股份,该项填写“24”)、“解除数量”的数据,点击“解除”按钮,完成申报。申报成功后记录显示为“待匹配”。
质权人进行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报的操作步骤为:
(1)登录PROP;
(2)按照相关数据格式进行申报。
进入“投资人证券质押”→“质押部分解除”,输入“登记编号”、“申报方向”、“证券代码”、“证券类别”、“流通类型”、“权益类别”(根据账户质押明细情况相应选填。指“DX—兑息”、“HL—红利”等,在解除的证券属于权益时相应填写)、“挂牌年份”(根据账户质押明细情况相应选填。在解除的证券属于权益时,填写权益对应的年份,如解除质押股份2008年的红利时,该项填写“2008”;在解除的证券属于限售流通股时,用于区别限售的具体类型,如对在股改后新发行的限售期为2年的股份,该项填写“24”)、“解除数量”的数据,点击“解除”按钮,完成申报。申报成功后记录显示为“待匹配”。
2、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报的匹配
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报发送后,PROP将匹配比对申报双方各自的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报要素。所有申报要素相符的(申报方向相反,登记编号、证券代码、证券类别、流通类型、权益类别、挂牌年份、解除数量等相同),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指令匹配成功,申报记录显示为“匹配成功”;任何一个要素无法对应的,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指令无法匹配,处理结果仍显示为“待匹配”,双方应及时相互核对,错误方可重新申报。
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报当日有效。未匹配的证券质押登记申报当日日终将自动失效,质押双方需按规定另行申报。
3、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报情况查询
质押双方可以通过PROP查询质押登记部分解除指令的匹配情况,已经匹配成功的,不可撤销;待匹配的,申报方可以申报撤销。处理结果显示在“投资人证券质押”→“质押部分解除”中的交易记录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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