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财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问题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发布日期:2010年3月18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财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7]9号)


南宁市财经学校:

  报来《南宁市财经学校关于收取学生宿舍住宿费的请示》悉。根据桂价费字[2002]5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的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2#公寓式学生宿舍楼(户型为三房一厅一卫二阳台一洗澡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含水电费,每套宿舍安排11人住宿。配备有双层架床、吸顶电扇、电话、适量课桌椅)。

  二、5#、8#、12#非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6人住宿。宿舍配备有双层架床、吸顶电扇、电话、适量课桌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