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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7]6号)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自筹部分资金新建了一栋户型为一房二卫一阳台一洗漱间的公寓式学生宿舍楼(宿舍房间、洗漱间、阳台为水磨石地面;卫生间地面铺设耐磨砖,墙面贴瓷砖至屋顶),每间宿舍使用面积为44.27㎡,安排9人住宿,为学生配备有双层铁架床、适量课桌椅、2台吸顶壁扇、不锈钢毛巾口盅架。根据桂价费[2006]3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0元(含水电费)。收费标准从二〇〇六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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