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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8年8月31日前)

  1.全市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2.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做好动员、教育、宣传工作。

  3.加强培训,增强工作效果。加强培训是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增强工作效果的重要环节和途径。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举办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培训班。

  (一)制定裁量权标准阶段(2008年9月30日前)

  1.梳理依据。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法定职责,逐法逐条梳理本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项目,编制成目录(包括颁布机关、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和标准、幅度等)。

  2.制定裁量标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有自由裁量的处罚项目应根据违法情形的不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依据一定的标准划分若干级次,明确每一处罚级次的违法情形、处罚标准、幅度等。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原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处罚种类、范围、幅度内进行,不得违法另行设定行政处罚。二是合理原则。行政处罚结果要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一致,罚过相当,不得罚过失当;在同一案件中,不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应给予同等或基本同等的行政处罚,不得区别对待,出现同案不同罚现象;在不同案件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处罚应当前后一致或基本一致,不得畸重畸轻。三是平等原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明确不得以事实和法律原则以外的因素而歧视或者优待某些人,避免出现“人情案”、“关系案”。四是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应当立足于教育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不应简单给予行政处罚。教育应体现: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般不予处罚,可通过批评教育处理;可给予较轻处罚、也可以给予较重处罚的,一般应给予较轻处罚。五是简便实用原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应突出重点,涉及到本系统本部门最常用的执法项目和涉及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执法项目要优先予以制定和研究。制定出的标准要简捷明了,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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