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节日市场物价检查的通知
(徐价检[2007]207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欢快祥和的气氛中辞旧迎新,欢度传统佳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法
(一)检查时间:自2007年12月24日开始至2008年2月12日结束。
(二)检查方法: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将针对市区重点商业网点及重点行业安排检查,各县(市)、区的市场物价检查自行组织安排。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开展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应针对猪肉、食用油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现实情况,紧紧围绕节日期间供应的主副食品价格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价格。具体包括:
(一)节日市场价格。包括猪肉、粮、油、禽蛋等相关副食品及煤气、液化气、餐饮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
(二)成品油价格。包括各加油站销售成品油的明码标价及各种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突出对柴油供应与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市场服务价格。包括铁路、民航、公路票价及公用电话、停车场、公厕、出租车收费等服务价格。
(四)旅游市场价格。包括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景点内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类旅游宾馆、饭店、旅社的房价等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情况;各旅游景点对中小学生、军人、老年人、离退休干部等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三、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物价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尤其要结合近一阶段来主要食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节日市场呈现的特点和检查经验,精心组织,采取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措施,以确保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元旦”,特别是“春节”期间,将迎来人们回家团圆、探亲访友的出行高峰,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铁路、民航、公路客运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管,贯彻好国家相关价费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舒适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