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政办发〔2008〕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局、办:
按照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法制型、效能型、阳光型、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 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以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确保各参评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入,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大同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纠风办提出的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2008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基层站所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评议。全市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类共59个部门及系统被确定为今年的评议对象。
(一)经济管理部门(13个)
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商务、国资委、中小企业(局)、煤炭、供销
(二)社会管理部门(11个)
教育、民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旅游
(三)执法监督部门(17个)
公安、司法、国土资源、地税、国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物价、规划、房管、公路、交通征费稽查、交警、市政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