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开放式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收费站,承运人向旅客代收的车辆通行费一律按每站每次0.60元/人标准计收,通过非收费方向的单向收费站或实行一站两点式收费的不收费站点,不得向旅客计收通行费。
第二十条 我省实行公路客运票价与油价联动机制,采取以柴油价格为基础,分段联动的方法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收取办法按附表二。农村客运的燃油附加费加收办法,由各市、州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油价变动并结合国家对农村客运的补贴政策等情况制定。
第六章 客运票价计算
第二十一条 机场专线班车客运票价由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核定。跨省、市、县班车客运票价,由各市(州)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运价标准(县际班车客运按市州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运价标准)、实际计费里程及其他费用等进行测算确定。县(市)内班车客运票价,由县(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十二条 客运票价计算
客运公布票价=计程旅客运价×旅客乘车里程+通行费+站务费+燃油附加费。计程旅客运价含基本运价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
第二十三条 旅客包车运费
旅客包车运费计算公式:
旅客计程(计时)包车运费=旅客计程(计时)包车运价×包车计费里程(包车计费时间)+其他收费
第二十四条 儿童票及优待票
(一)成人及身高超过1.4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10-1.40米的儿童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
(二)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票价全额的50%计算。购买儿童票和优待票的旅客同等享受全票旅客待遇。
第二十五条 运费单位
(一)旅客票价单位
旅客每人每票起码票价为1元。票价超过1元不足10元的,尾数为0.01-0.24元的舍去,尾数为0.25-0.74元的取舍为0.5元,尾数为0.75-0.99元的进整为1元。票价超过10元,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