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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抚顺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抚顺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8】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评审,“新宾满族民间故事”等15个项目列为抚顺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通过《抚顺日报》向社会公示。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护和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保护和弘扬。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抚顺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民间文学类:

  1. 新宾满族民间故事

  民间舞蹈类:

  2. 清原竹马

  3. 清原地八寸

  民间美术类:

  4. 抚顺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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