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07年粮食直补资金的通知
(武财商[2007]254号 2007年6月18日)
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07年粮食直补资金的通知》(鄂财商发[2007]14号)及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武财商[2007]21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粮食直补资金拨付你地,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付你区2007年粮食直补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 万元,市级 万元。
二、粮食直补资金由市财政局从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中拨付到你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或粮食直补专户。
三、各区根据2007年的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省拨资金、历年结转的资金及市、区政府安排的资金),按照2006年粮食直补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品种,测算并确定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相关金融机构开设的专户中,以确保在8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