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29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应急平台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215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与自治区测绘局协调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组织领导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征求各业务部门的意见,提出项目建设指导性意见;协调各业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资料;监督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万 水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木拉提别克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亚农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弓小平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张卓正 州公安局副局长
祁 兵 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巴合特 州民政局副局长
海依拉提 州建设局副局长
张光辉 州卫生局副局长
孙秀国 州地震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