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结果的通报
(伊州政办发〔2008〕39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2007年,州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州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了安全生产水平。2007年州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三降一升,事故死亡人数、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起数,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并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完成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根据《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州人民政府对56个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8个)
(一)属于州人民政府颁发奖金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9个)。
新源县人民政府、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奎屯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局、农机局、建设局、煤炭局。
州人民政府对以上先进单位,县市颁发奖金10000元,部门颁发奖金5000元。其中:奖金的20%奖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余部分由第一责任人奖励有关人员。
(二)单位自行列支奖金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9个)。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伊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油伊犁石油销售分公司、新疆电信伊犁州分公司、伊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伊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伊犁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托海水利发电厂。
以上获奖部门可在经费中列支奖金10000元,由部门自行奖励;以上获奖企业可在税前列支安全生产奖金50000元。其中:奖金的20%奖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余部分由第一责任人奖励有关人员。
二、安全生产合格单位(33个)
霍城县人民政府、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巩留县人民政府、尼勒克县人民政府,都拉塔口岸管委会、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国土资源局、粮食局、旅游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农业局、教育局、文体局、广电局、卫生局、林业局、畜牧局、民政局、水利局、供销社、邮政局、天西林业局、新疆矿冶局、伊宁海事局,伊犁移动公司、伊犁联通公司、伊犁长途传输局、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伊犁分公司,新疆阿希金矿,国电吉林台水电公司。
对以上33个单位不奖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