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2007年度广西地税系统发票印刷企业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7]13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印制发票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地税局采取企业自查,委托各市地税局年审的方式,对我区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印刷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年审。经研究,现将年审的结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审合格的发票印刷企业名单
(一)电脑发票印刷企业5家:广西飞翔特种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柳州市瑞务印刷厂、桂林鑫源票证印刷有限公司、北海市地方税务印刷厂。
(二)普通发票(手写发票、定额发票)印刷企业8家:广西飞翔特种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柳州市瑞务印刷厂、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印刷室、北海市地方税务印刷厂、玉林市南园印刷厂、河池市税务票证印刷厂、百色市报社印刷厂。
二、各发票印刷企业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印制发票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学习,认真对照,找出自身不足,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保密意识,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和健全财务核算,全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