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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供销社关于农资商品库存及价格情况实行旬报制度的通知

杭州市供销社关于农资商品库存及价格情况实行旬报制度的通知
(杭供业发〔2009〕2号)


各区、县(市)供销社、市农资有限公司:
  去年以来,农资市场跌宕起伏,价格波动频繁,市场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2008年9月以后,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农资价格直线下降,导致经营风险增大,社会库存偏少,同时今年国家取消了化肥价格限制政策,给做好今年农资商品供应服务工作增添了难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弘扬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在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用,深化和完善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农业生产资料有效供给,确保农业生产所需主要农资商品量足价稳,促进我市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市社研究决定,在农资商品主要供应季节(2008年4月至8月)实行旬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旬报的范围:各区、县(市)农资公司,市农资有限公司。
  二、旬报的主要内容:化肥、农药、农膜库存、主要农资商品销售价格(时点数);
  三、旬报的报送时间:2009年4月起至2009年8月底止,共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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