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建设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
(川建发[2004]59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纠风办:

  今年,建设系统是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确定的行风评议的两个重点行业之一。为作好行风评议工作,特制定《四川省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实施方案》,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民主评议行风的目的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民主评议行风的各项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纠风办指导协调下具体组织实施行风评议工作。

  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针对行政执法、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工作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实施方案,方案和有关工作人员名单上报省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办公室,联系电话: 85568206 ;要抓好宣传教育,开好动员大会,采取多种方式查找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从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成立行风评议小组,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各地政府的分管领导要直接过问评议工作,对重要事项要亲自进行组织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及时解决评议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抓好落实。防止评议工作流于形式,防止简单化,增强透明度,确保评议的公正性,实效性。各级纠风办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检查,对工作搞得好的要进行表扬,对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并责成补课。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和纠正。

  民主评议建设系统行风的主要对象是省、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于建设管理的行业作风涉及到其他一些部门和行业,各地纠风办在组织协调中要请相关部门参与进来,特别是召开评议大会要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并督促整改涉及本部门的突出问题,以提高评议的综合效果,用综合治理的办法来解决建设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

  评议采取议下评上的方法。重点评议管理、履行职责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保证其加强和改善管理,转变作风,切实履行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