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厅地震应急指挥部开始工作,建设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启动:
1.四川省有中等破坏性地震以上的临震预报;
2.四川地区有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
3.四川地区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
4.四川地区发生一般或中等破坏性地震,但省政府启动省级应急预案;
当四川省发生5级以上地震时,指挥部成员应主动与办公室取得联系,保持通信联络,不能取得联络的应赶往厅办公地点待命,同时组织技术专家力量,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成都;指挥部成员未在成都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四川省建设厅及各市州、各县市区建设系统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一)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计划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震减灾意识是有效减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全省建设系统要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有计划的深入持久地宣传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掌握防震、避震、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技能。
(二)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数据库
1.成都市应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重要房屋建筑和采用抗震新技术建筑物的数据库。内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重要房屋建筑和采用抗震新技术建筑物的分布、规模和设计、建造、使用概况等。
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其他地级市,可参照此要求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重要房屋建筑和采用抗震新技术建筑物的数据库》,并可进入网络查询。
2.各设市城市和县城应结合《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建立、健全数据库,以便在地震应急期间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3.省建设厅在各城市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全省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及重要房屋、采用抗震新技术建筑物的数据库》。
4.基础设施系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重要房屋建筑系指:《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所列的甲、乙类建筑,指挥机关、学校、科研基地、金融中心的建筑等。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房屋建筑的实时监控、临震加固与抢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