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处处长(地震震中位于村镇时增加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计划财务处处长
建筑管理处处长
重点建设管理处处长
城市规划处处长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厅办公室副主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厅办公室副主任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厅抗震办公室副主任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厅办公室和厅抗震办公室共同组成。
(二)指挥部组成成员和机构职责分工
正、副指挥长的职责:
(1)负责召集厅地震应急指挥部会议;
(2)根据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部署省建设厅地震应急工作及省政府或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3)参加省赴灾区的慰问团或工作组。
指挥部成员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部政令畅通。
省建设厅有关职能处、室和机构的职责如下:
1、办公室
(1)负责保持与省政府或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正副指挥长及时参加省政府或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
(2)负责安排厅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
(3)根据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调各处(室、站、办)的应急工作,组织省建设系统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4)审查建设系统有关震情、灾情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发建设系统抗震防灾、救灾的情况简报。
(5)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灾区或临震区的抗震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
(6)负责应急状态下厅机关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
2、勘察设计处(抗震办公室)
(1)负责派人参加厅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小组的工作,协助完成建设厅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联络工作。
(2)了解地震灾情,草拟报送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震损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
(3)起草抗震防灾、救灾工作的有关技术性文件,对建设厅地震应急工作提出技术性建议。
(4)根据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关地震、工程抗震的专家成立工程抗震指导小组或工程震害考察小组指导灾区工程抗震工作,进行工程震害调查,取得工程震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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