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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的通知

  11.带加强层结构;
  12.错层结构;
  13.连体结构;
  14.多塔楼结构。
  第三条 不规则程度为下列情况之一的高层建筑
  1.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 6、7度和8、9度时分别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Bmax的50%和40%;此外,当平面为工字形、双十字形等其它两侧均凹进的图形,凹进一侧尺寸虽不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Bmax的上述比例,但两侧凹进的尺寸的合计,6、7度和8、9度时大于Bmax的60%和50%;
  2.结构平面为角部重叠的平面图形,当重叠部分平面尺寸的长边和短边之比不大于2时,重叠面积6、7度和8、9度时分别小于较小图形面积的25%和35%;
  3.当结构平面突出部分的宽度b小于平面的长度L的30%时,突出部分长度与连接宽度之比(l/b),6、7度和8、9度时分别超过2.5和2.0;
  4.楼板的尺寸和平面刚度急剧变化,例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40%,或楼板在任一方向的净宽(可由净宽不小于2m的楼板累计)小于5m,或开洞面积6、7度和8、9度时分别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50%、45%和35%);
  5.除转换层外,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55%(8、9度时为6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平均值的65%(8、9度时为70%);
  6.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层的65%(A级高度建筑)或75%(B级高度建筑);
  7.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与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1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0.65倍;
  注:不包括单或多塔楼的大底盘建筑和大屋面以上楼电梯间、水箱间等局部突出的情况。
  8.下部楼层的水平尺寸B小于上部楼层水平尺寸B1的0.8倍;或在结构平面的较短方向,楼层整体外挑尺寸a大于5m。
  第四条 在带转换层、带加强层、错层、连体、多塔楼五种复杂类型中同时具有三种或三种以上复杂类型的高层建筑。
  第五条 钢筋混凝土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高层建筑,在地面以上的底部大空间层数,6、7、8度时分别超过6、5、3层,或转换层设置在多塔楼结构底盘屋面的上层塔楼内。
  第六条 两侧结构布置和侧向刚度有较大不同的错层结构,或各独立部分体型、平面和刚度有较大不同的连体结构高层建筑(是否属于上述的“较大不同”,由设计单位和设初步设计审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或塔楼间设有高位天桥的高层建筑。
  第七条 单塔或大小不等的多塔位置偏置过多的大底盘高层建筑。(“偏置过多”一般为塔楼结构与底盘结构质心距离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20%,具体界限数值由设计单位和初步设计审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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