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川建发[2006]86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方案和建设部关于《
关于开展2006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2006]37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06年度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紧密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专项整治和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等各项重点工作,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农民工作业与生活环境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方案,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检查力度
结合我省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06]139号)中第二阶段的相关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整治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事故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创标化工地活动
各地要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契机,加大创标化工地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交流经验,使企业学有榜样,比有先进,增强企业安全文明化施工意识,有力推动我省的安全文明化施工水平的提高。
四、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根据建设部要求,各地要组织好6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送安全知识到现场”、委派安全专家深入施工现场授课等活动来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各地要全面开展工程项目民工夜校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至少开办一次民工夜校活动,并做好组织指导工作,发放相关培训教材等,全面提高民工安全意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