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业务范围不包含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要从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必须申请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增项。
(七)铁塔工程施工。凡取得通信工程总承包、电信工程专业承包、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和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相应铁塔工程的施工,其承包工程范围按相应资质级别划分。不再另设铁塔安装资质。
(八)对从业人员认定
1、项目经理(建造师)只能受聘于一家企业,企业在申报资质时,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2、企业技术负责人年龄原则不得超过60岁,高级职称可放宽到65岁。
3、企业专业技术骨干、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能出具社保证明文件。
(九)对申报材料中业绩认定
1、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项数必须分别满足,不得相互替代。一个工程只能算1项业绩,不能重复计算;
2、总承包工程业绩可用于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也可用其中自行完成的多项专业工程业绩分别申报多个专业承包资质,但一个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得同时用于申请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
3、凡技术指标中涉及“单位”、“单体”、“单跨”、“单项”等的工程,均指单体建筑或基础连体建筑;
4、房建业绩单位建安合同额是指单体工程。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建跨度业绩;
5、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业绩应由正负零算至建筑物的檐口;
6、装饰装修业绩其单项工程造价不含幕墙工程;
7、以分部分项工程作业的专业工程业绩,应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及总包与分包的施工合同;
8、网架边长按短边进行考核。
(十)对工程结算收入的认定
1、企业完成的各类工程结算收入,不包括工程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2、工程结算收入的计算不分专业,其结算收入可作为企业申请相关资质类别要求的结算收入考核。但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必须是本专业工程结算收入的,应按该专业工程结算收入认定。
(十一)对机械设备、厂房(场地)的认定
1、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有厂房的,应提供厂房的房屋产权证和平面图纸;若是租赁厂房,还应提供厂房租赁合同;
2、资质标准中对机械设备有具体要求的,应提供机械设备的发票或购置合同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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