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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河防凌预案的通知


  3.1.2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3.1.2.1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巴彦淖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的防凌工作。

  3.1.2.2负责拟定全市防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3.1.2.3部署、组织和检查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的防凌工作。

  3.1.2.4负责组织调配巴彦淖尔市防凌物资和队伍,负责市级防凌物资的储备管理。

  3.1.2.5制定防凌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防凌调度指令。

  3.1.2.6及时掌握凌情、水情、雨情、险情、等相关信息;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工作;负责发布全市的凌情、灾情通告。

  3.1.2.7负责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1.3 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黄管局:负责三盛公枢纽工程防凌防汛工作和防凌期间的水量调度。

  巴彦淖尔市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营救危险地区的群众。

  巴彦淖尔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防凌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凌设施、重点除险加固工程规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及监督。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抢险现场的安全保卫。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凌物资以及破坏防凌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凌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凌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巴彦淖尔市防凌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巴彦淖尔市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防凌预算,及时下拨抢险资金并监督使用。

  巴彦淖尔市建委:负责协助指导巴彦淖尔市城市防洪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巴彦淖尔市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凌安全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凌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清除阻碍行洪的设施;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凌抢险和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旗县区水务局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防洪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凌灾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巴彦淖尔市林业局:负责协调防凌抢险木材的供应。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等灾害情况;组织林区防洪工程的防凌抢险及水毁工程修复。

  巴彦淖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抢险现场及抢险队伍的医疗服务,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巴彦尔市防凌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巴彦淖尔市水文局:负责全市各地有关水情、雨情、汛情的收集、传输和水文情报预报,并向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提供水文情报预报信息。

  巴彦淖尔市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各电信运营公司电信网络公共设施的防凌建设和维护;根据凌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通信系统的灾后重建工作。

  巴彦淖尔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提供农牧业洪涝信息;从气象角度对影响凌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凌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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