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知识产权继续教育
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在科技人员队伍中开展知识产权公共课教育,组织开展分类培训,促进科技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三、坚持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目标导向,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的全过程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科技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各科技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工作中要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
(二)全面提高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从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度,提高对知识产权信息重要性的认识,把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才培养、机构发展、平台建设等方面切实予以加强。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针对不同对象,深入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宣传和培训,全面提高科技管理人员、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意识和能力。
各地应建立、完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在制定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政策以及进行重大项目决策时,应加强知识产权、科技部门与产业部门的紧密配合,对可能影响科技和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信息做出有效分析。
各创新主体应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信息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专门机构或队伍。要把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分析纳入科技创新活动的全过程,充分、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信息,提高研发起点和层次,缩短研发进程,避免低水平研究、重复研究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加强创新载体建设中的知识产权工作
要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以及有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数量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以及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认定与评价的重要条件和考量指标,进一步推动创新载体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四)加强科技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
要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技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