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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

  5、《在川从事招标代理的专职技术人员登记表》和资格证书颁发机关开具的专职技术人员证明。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不少于1人),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不少于1人);
  6、专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和《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的原件(以上资料均核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7、招标代理机构在川注册办公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8、公司简介和办公设备清单。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1、《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2、省外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质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与甲方签订的意向性的协议书;
  5、从事检测工作的专业人员上岗证书。

  附件2:
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企业名称:              (公章)

  驻川分支机构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四川省建设厅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资质范围、等级、

及有效期限

 

勘察设计图纸文件发行专用章

(印)

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地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参加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分支机构行政负责人

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

姓名

 

(照片)

姓名

 

(照片)

性别

 

性别

 

职称

 

职称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驻川机构总人数

其 中

专业技术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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