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3、《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
6、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
7、项目招标公告。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签发《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省外建筑企业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到项目所地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二、工程监理企业
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外企业投标前应办理投标登记,办理投标登记需提供下列资料:
(1)《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2)项目总监委托书;
(3)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
2、中标后的省外监理企业还须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胸牌后,方可在四川境内从事监理活动。办理临时胸牌需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价绍信;
(2)《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4)中标合同;
(5)项目监理人员配套情况及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6)2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造价咨询企业
1、《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
2、《四川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川机构情况表》(一式三份);
3、《在川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
5、在川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
6、在川分支机构人员名单,不少于3名的执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
7、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相应的办公设备名录。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1、《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正、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
4、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正、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