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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劳务发展的意见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筑劳务发展的意见
(川建发[2006]105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发展建筑劳务经济对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培育和壮大建筑劳务经济,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劳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做大做强我省建筑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5]34号)和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精神,以加强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优化建筑业队伍结构,提高劳务队伍素质,打造出“川建工”劳务品牌。
  二、工作总体目标
  (一)三年内,建筑劳务基地要实现普遍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目标。要对80%以上的拟进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进行培训,要将95%以上的建筑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形成10个成建制年输出建筑劳务在5万人以上、实现建筑劳务收入在7亿元以上的劳务基地县。
  (二)从2006年8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劳务用工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劳务用工中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
  (三)各市、州都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制定发展劳务企业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负责部门和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二)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扶持力度。从2006年起,省建设厅重点扶持发展10个基地县,并逐年扩大扶持面。对重点基地县实行简化职业资格证书审批核发程序和费用优惠政策。重点基地县的鉴定站将鉴定合格人员的办证审批表直接报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减免鉴定合格人员费用10元/人。每个市也要重点扶持发展1-2个基地县,每个基地县重点建设好1所示范性培训基地并成立1个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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