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查合格并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施工许可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书。
四、《备案通知书》的备案编号由备案所在地名称及 10 位数字组成,编号方法是:备案所在地名称;第 1~6 位数字为备案年月份;第 7~10 位数字为当年备案的流水号。
《合格书》的编号由审查机构资质证书编号及 10 位数字组成,编号方法是:资质证书编号;第 1~6 位数字为审查年月份;第 7~10 位数字为当年审查的流水号。
五、《备案通知书》和《合格书》由省建设厅统一制定格式(见附件),各备案部门或审查机构按统一格式打印并签字盖章。
六、每项工程的《备案通知书》为一式五份,分别由备案部门、建设单位、施工许可部门、规划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机构持有。《合格书》为一式七份,分别由审查机构、备案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许可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机构持有。
七、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月 5 日前将上月本地区建设工程的备案情况汇总报省建设厅。
八、省建设厅原统一制定的《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于2004年9月1日废止。
附件:
1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书》(格式)
2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格式)
四川省建设厅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书
备案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