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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3.各个城市可以根据需要,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基础上,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城市快速公交系统规划、出租车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

  四、编制依据
  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2.《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GJJ15-87)
  3.《关于颁发城市公共交通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建设部建城字第700号文件)
  4.《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
  5.《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设部建城[2004]38号文件)
  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1号)
  7.城市总体规划
  8.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五、期限与范围
  1. 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近期规划3-5年,远期规划一般为15-20年。
  2. 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远期公共客运交通规划为城市规划区;
  近期公共客运交通规划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六、编制原则
  1.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2.应贯彻和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
  3.应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理念、手段和方法。
  4.既要有前瞻性、科学性,又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5.要广泛吸收部门、专家、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
  6.要处理好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关系。

  七、主要内容
  1.掌握并分析公共客运交通现状。
  2.分析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背景与条件。
  3. 分析评价公共客运交通特征、问题与症结。
  4. 制定公共客运交通发展战略和目标。
  5.预测公共客运交通发展需求。
  6.编制公共客运交通网络与设施规划方案。
  7.提出公共客运交通近期行动纲领和项目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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