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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和准备工作阶段(2006年):
  制定规划: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建设厅的规划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五五”普法规划,并于10月底前报建设厅备案。
  宣传发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省建设厅将在年内召开“五五”普法工作专题会议,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修订完善教材:建设部将对建设行政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进行修订,省建设厅也将组织力量对“四五”普法所用教材进行修订和完善后,作为“五五”普法的统一教材。
  培训骨干:今年第四季度,建设厅将举办1-2期“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为各地培训普法骨干。
  2、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厅的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及计划,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3、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考核验收,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明确职责。
  2、强化目标管理。省建设厅将“五五”普法纳入对各市、州的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将“五五”普法纳入“十一五”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本行业、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讲求实效。
  3、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要认真总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的经验,大力宣传20年来普法工作的先进典型,并运用典型指导“五五”普法工作。 省建设厅将每年进行年度和阶段性小结,对工作抓得扎实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推动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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