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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5、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设领域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负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用工单位要将农民工法制教育作为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建立农民工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向农民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及民主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对用工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探索开办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四、主要形式和方法
  “五五”普法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是搞好“三个结合”。
  1、面上教育与骨干培训相结合,以骨干带动面上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省建设厅负责培训的人员:一是本级全体公务员;二是各市、州、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三是各市、州普法骨干和建设领域省属企事业单位普法骨干。省建设厅的培训以集中培训和分片区培训相结合。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的人员;一是本级全体公务员;二是所属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骨干;三是所属企事业单位骨干和农民工骨干。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全体公务人员、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各级的培训要有计划、按照步骤实施,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2、集中教育与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相结合。各级各单位在“五五”普法期间,除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外,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比如: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或者实施周年纪念日,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援助、图片展览等活动;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进行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采取在施工现场开辟法制专栏,送法上门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与农民工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和教育,等等。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特别是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3、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的目的在于守法和用法。严格依法办事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要坚持把学法、用法、守法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依法治理。“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至少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一次行政复议案件的讨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听证或者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凡涉及本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单位领导应出庭应诉,改变长期以来“告官不见官”的局面;凡社会影响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或者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出庭应诉。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把我省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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