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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8)图形数据成果和房产原图。
  9)《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10)房地产测量技术报告。
  11)检查验收报告。
  12)相应文本、图、表的电子文档(光盘)。
  8.5.3技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引用技术标准。
  3)测量的方法及精度说明。
  4)检查结论及说明。
  5)调查收集的资料及说明。
  8.5.4检查验收报告编写要求
  1)检查验收的组织形式。
  2)测量工程的基本情况。
  3)检查验收的依据。
  4)检查验收的方法。
  5)检查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6)检查验收的结论。

第九章 附  则

  9.1 本细则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9.2 本细则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四川省测绘局会同四川省建设厅解释。

  附录一:
术  语

  1 预售面积(楼花面积):根据房屋建筑设计图纸上尺寸或根据除住宅外其他用途房屋的分户分割方案图上尺寸计算所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2 竣工面积(现楼面积):根据竣工房屋实测计算所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3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4 架空层:指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的建筑空间。
  5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挑廊:指二层以上挑出房屋外墙体,有围护结构,无支柱有顶盖的水平交通空间。
  7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屋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8 回廊:在建筑物门斗、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9 门廊、门斗:建筑物门前有顶盖,有支柱或围护结构的进出通道。门廊、门斗必须具备与房屋相连通,有永久性的、结构牢固的顶盖,支撑顶盖的是柱称为门廊,支撑顶盖的是实体墙称为门斗。
  10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1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2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3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
  14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5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6 阳台: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供人活动或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根据其围护情况分为封闭阳台和非封闭阳台。
  17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8 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19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 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1 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与主体相连的顶盖。 “永久”指与主体结构使用年限相匹配的时间。
  22 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3 骑楼:底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4 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5 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统称房地产。房屋必须占用土地,房屋和房屋用地习惯上称房地产。
  26 房地产测量: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有关信息的一门技术。(采集是指采用测绘科学技术,按照房地产业管理的要求和需要,对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和测量。表述是指对房屋和房屋用地的几何、地理、物理特性,用数字、文字、符号、影像进行描述,供产权人和有关人士使用)。
  27 房屋建筑面积:是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三部分。
  28 房屋使用面积: 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净空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29 房屋产权面积: 是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30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是指由多个产权人共同占有的建筑面积。
  31 房屋占地面积:是指房屋底层外墙(包括柱、廊、门、阳台)外围水平面积。
  32 房屋用地面积:指房屋占用和使用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院落用地面积和共用土地分摊面积等全部使用面积。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
  33 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所组成。
  34 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是指套(单元)内各房间、厨房、卫生间、过厅、贮藏室等分户门内的面积之和。
  35 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墙体面积,有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种。
  36 功能区: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各共有建筑部位的服务范围而划分的区域称为功能区。上一级功能区下可再分为几个下一级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可能相互包含、交叉、并列。
  37 房屋总层数: 房屋的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夹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38 夹层:位于两自然层之间的楼层,指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如一栋房屋从外部看是两层楼房,从内部看局部是三层,这三层中间的一层就叫做夹层。
  39 技术层:指用作水、电、暖、卫生等设备安装的局部层次。
  40 结构转换层:建筑物某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4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2 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43 高层: 高于8层的住宅及高度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高层。高层住宅应装电梯,满足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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