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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4.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采用正向间接血凝(IHA)试验或ELISA方法,IHA试验以猪免疫后21天抗体效价≥26判为免疫合格,ELISA以猪免疫后21天抗体阳性判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监测:疑似猪瘟病例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方法采用免疫荧光抗体或RT-PCR或ELISA。

  5.监测结果处理

  (1)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补免。

  (2)病原学检测阳性猪所在猪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五)鸡新城疫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不同年龄、品种的鸡、火鸡、鹌鹑等家禽。重点对种禽场、规模养禽场、养禽专业户、活鸡市场的家禽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4月、11月份。同时,各区县要根据实际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监测。

  3.监测数量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祖代以上种禽场血清学监测和所有样品的病原学检测。

  祖代以上种禽场以存栏量的0.1%采集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采集野鸟新鲜粪便,总量不少于100份。

  (2)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父母代、商品代禽场(包括专业养禽户)、农村散养户、集贸市场的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监测样品的采集。

  每次集中监测数量如下:所有父母代、商品代禽场(包括专业养禽户)以存栏量的0.1%采集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农村散养户每户不少于5份;采集3个集贸市场活禽血清和泄殖腔/咽喉拭子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

  4.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方法采用血凝抑制(HI)试验,家禽免疫后21天HI抗体≥25判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监测:可疑病例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方法采用RT-PCR。

  5.监测结果处理

  (1)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反馈结果,督促进行补免。

  (2)病原学检测阳性所在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六)家畜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奶牛、种牛、种羊、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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