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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市级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行奖励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市级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行奖励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荆州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市级金融机构各项指标进行了认真考评(考评结果附后),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11家金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改进作风,创新服务,带领本系统员工为荆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再作贡献。
  各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副职建议按其主要负责人获奖额度50%的比例进行奖励,对工作突出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按其机构主要负责人获奖额度30%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各金融机构自筹解决。

二○○九年二月三日


考评结果表单位名称考评得分奖励   金额(元)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9820000
市商业银行             94.520000
工商银行荆州市分行         8320000
建设银行荆州市分行         8320000
农业银行荆州市分行         75.515000
中国银行荆州市分行         74.515000
农业发展银行荆州市分行       80.515000
邮政储蓄银行荆州市分行       8115000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       18000
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         18000
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荆州分公司     15000
合  计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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