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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后备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正职后备人才一般应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人才。副职后备人才,一般应是下一级的正职或副职。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要重点培养一批懂经营、管理、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的优秀专业人才。优秀专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45岁以下;业务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后备人才,一般按企业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副职1:1比例配备。后备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35-45岁的为主体,35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和中远期各占50%左右,要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三、后备人才的选拔

  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管理体制。后备人才的选拔,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后备人才的人选,不仅要从本行业和本企业中挑选,还应从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它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挑选,同时要注意从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挑选。

  选拔后备人才的程序是:

  民主推荐。召开企业后备人才民主推荐会,企业党委根据推荐结果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核。企业党委组织(干部)部门对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

  党委讨论。企业党委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后备人才建议人选名单,并逐人明确培养方向;

  组织批复。市国资委党委企业领导人(干部)管理处对后备人才建议人选进行考察,报市国资委党委会讨论认定批复。

  各企业党委要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将后备人才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及时将公示的有关情况报市国资委党委。

  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要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特别是要把好政治关。

  四、后备人才的培养

  明确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培养后备人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人才,尤其是正职后备人才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党性、拓宽视野,提高理论素养、战略思维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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