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企业申请后,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 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
六、申请材料
1、《杭州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副本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劳动工资处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604室
联系电话:87211473、87916407-2083
未成年人特殊招工许可
一、许可事项
未成年人特殊招工许可
二、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三、申请条件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杭州市特殊招工的单位,一般是文化剧团招用演员且需要办理录用或户口进杭(含农转非)手续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向本局提出申请。
四、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查。如果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2、审核材料。会同有关部门对需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考核意见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书面报告。
3、作出决定。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符合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通知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决定。将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5、公告社会。通过杭州劳动保障信息网或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告。
五、办理期限
我局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
2、需录用人员名册;
3、需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水平情况等有关资料。
七、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劳动工资处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604室
联系电话:87211473、87916407-2083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