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
(杭劳社法[2005]94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质量,现将《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重要意义。健全、规范的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防止滥用权力、保证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活动尤其是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能否切实做到依法、高效、便民。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对于预防并减少行政许可行为的随意性,提高行政许可决定的合法性、正确性的必要性。
二、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局对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行了规范,为进一步统一、明确办理程序,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予以公布(见附件一),各职能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认真严格地按照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办理,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办事效率。
各职能处室要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期限等程序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在办公场所公示。
行政许可申请书有格式文本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没有格式文本的,应按照《劳动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见附件二),根据其具体行政许可的要求予以补充。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或示范文本应在办公场所公示。
要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对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事项均应严格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凡违反《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及其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对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追究,同时对其所在处室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一: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附件二:劳动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许可
2、未成年人特殊招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