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使用的补充通知
(川建质安发[2006]356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出具企业和项目经理近几年内无安全事故的证明以及要求园林绿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为在招投标过程中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解释,园林绿化企业不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在我省境内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登记为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出具相关事故证明。
三、在我省境内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以三类人员考核证书为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出具相关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