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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统计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统计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川建计财发[2006]398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的通知》(建综函[2006]307号)精神,为切实搞好我省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工作,保证新修订的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的顺利实施,及时准确完成城市(县城)建设统计任务,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城市(县城)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公共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

  二、填报范围

  本报表制度执行的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所有投资建设或经营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单位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均需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报送当地归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三、数据报送

  (一)年报综合表及年报基层表数据库: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单位,按本制度的表式于2007年2月20日前向省建设厅报送。

  (二)半年报综合表及基层数据库: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单位,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07年7月10日前向省建设厅报送。

  (三)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仍执行统计月报。月报综合表及基层数据库: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单位,按本制度的规定表式于次月10日前向省建设厅报送。

  (四)年快报综合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单位,按本制度规定表式于2007年11月20日前向省建设厅报送。

  (五)基层表涉及的所有选填指标,均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填报,省里不作统一规定。

  (六)数据汇总及报送方式: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汇总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数据发送到:省建设厅专用邮箱(scjsjc@163.net)。纸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每张报表按城市、县城分列。

  (七)编报说明:在报送年报数据的同时,请对行政区划及其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化的数据及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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