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06]315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06]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06]289号)要求,我厅定于近期对部分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6年11月28日-12月5日。
二、督查内容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和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落实、组织自查自纠、开展宣传发动、实施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06]289号)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情况。
(三)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实施、制定措施、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五)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六)今年以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况。
(七)被查建筑施工企业今年以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三、督查方法及重点
(一)督查方法
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主要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讨问题并交换意见。
二是抽查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及落实等情况。
三是抽查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查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开展和落实情况,包括单独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责任制落实、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记录。
四是现场问询,检查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以及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具体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