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恢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川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批复
(川建招标发[2006]312号)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整改情况报告》及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按照省建设厅川建招标发[2006]73号回复内容进行了整改:对照省政府“19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先后进行了学习、清理、整顿、撤换了原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对原主要违规责任人作除名处理;注销原在四川境内分支机构7个,仅保留四川分公司一个分支机构;原不合格招标从业人员予以辞退,现有从业人员12人。通过我厅检查验收,基本达到在川从事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务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四川省境内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开展招标代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