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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印发2007年全省房地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六)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促使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的合法利益。

  (七)深入整顿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重点查处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

  (八)完成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建设,努力建成省级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系统。完成第二批城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建设。条件具备的市(州)要逐步把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覆盖所辖县(市、区)。抓紧进行省级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九)合理控制拆迁规模,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管理。2007年各地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2006年的水平以内,不得突破。严格依法拆迁,加强拆迁许可管理。防止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实施拆迁。在拆迁活动中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认真做好拆迁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十)建立健全商品住房信息发布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各市(州)应及时公布当地商品住房市场信息,提高市场交易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报告应抄送省建设厅。

  四、规范物业管理,促进社区和谐

  (十一)全面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维修资金监管,防止维修资金被挤占挪用。建立物业管理小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旧小区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环境脏乱差、生活不方便,以及房屋质量和社会治安等,引导推行物业管理,促进社区和谐。

  五、加强学习和调研,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十二)认真学习《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物权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要注意把学习《物权法》与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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