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印发2007年全省房地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建房发[2007]154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改办:
现将2007年全省房地产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建设厅
二○○七年四月七日
2007年全省房地产业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房地产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方针政策,认真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切实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强化市场监管,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一)组织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制定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并报省建设厅备案的市、县,要抓紧组织实施,启动住房建设项目。住房建设规划不完善或未经省建设厅备案认可的地方,要按照落实项目、落实地块的原则,修订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
(二)认真落实住房供应结构比例调整要求。各地要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按照年度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要求,组织各类住房建设,切实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二、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三)全省所有市、县都必须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完成省政府重点督办目标,廉租住房覆盖面达到45%以上。要认真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特别是财政预算安排和土地出让净收益5%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定。
(四)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政府组织、面向社会发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各地要全面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认真落实建设用地行政划拨、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税费减免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鼓励探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消费模式。严格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
(五)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未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市,要按照无房和离退休职工优先原则,尽早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充公积金,下同)。根据房价收入变动情况,积极研究调整住房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