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及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川建科发[2007]136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材革新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以[2005]33号)文件精神,加大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力度,涌现出了一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及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他们对推动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由基层单位推荐,省建设厅研究,决定对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等7家先进单位及韦延年等4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励,继续发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为我省的墙材革新及建筑节能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各单位据实际情况,对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1、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2、四川省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
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
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
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
绵阳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贡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乐山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附件2
四川省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韦延年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陈顺治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赵建华 (成都市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
尹 康 (成都市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
颜康林 (凉山州规划和建设局)
严池友 (凉山州西昌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肖金贵 (西昌市建筑勘测设计院)
张 迅 (绵阳市墙改节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