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青岛市定额专用发票》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3]275号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减少发票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保证地方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启用新版《青岛市定额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定额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
凡是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政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和转让无形资产的纳税人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使用。但属于《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专用发票》、《公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甲、乙票)、《国家海运业专用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青岛市房地产业专用发票》、《青岛市广告业专用发票》、《青岛市停(看)车专用发票》、《青岛市出租汽车专用客票》以及经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批准企业自印的发票开具范围除外。
二、定额发票的种类
根据定额发票的票面金额,定额发票共分五种,分别为: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此次暂启用壹元、伍元、拾元三种面值,贰拾元、伍拾元两种面值待发票改革基本到位后再启用,届时市局将下文另行通知;
三、定额发票的联次、规格
定额发票的联次共分为三联,其左半部分为存根联,中间部分为记帐联,右半部分为发票联(票样附后)。定额发票的规格为:210mm×80mm。
四、定额发票的特征
定额发票采用水印纸印制,发票监制章采用大红色荧光油墨印制,发票号码和密码采用数字喷墨防伪技术印制,使用印刷专业五倍放大镜查看成点状分布,解析度为300dpi。定额发票的发票号码由18位数码组成。其中发票号码的1-4位表示计算机系统中本发票名称的编号;5-6位表示印制年度;7位表示统一版发票;8位表示发票联次;9-10位表示发票的印制批次;11-18位表示发票印制的顺序号码。发票密码由8位数字组成,由专人按照仿伪管理软件操作程序的要求设置每批需印制发票的密码,该发票密码与发票号码呈唯一对应关系。定额发票设中、英文对照,其背面印有发票管理的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