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07]238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提高我省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
(二)各地按照《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三)各地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四)各地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工作情况。
二、检查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本次检查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采用各市、州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交叉检查的方式,检查组组长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专家2-3人组成。省建设厅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参加部分地区的抽查。
(二)检查组听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抽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文件、记录材料和开展自查情况资料。
(三)抽查市区两个在建施工项目和区、县一个项目。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向当地相关部门通报检查情况,反馈意见。
(五)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需通报表扬或批评的企业和工程项目等),同被检查市、州总结汇报材料、《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一并上报省建设厅。